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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量: 765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新政已出,那么我们就一些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运营情况来具体解读一下。


财税政策

对于一些已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我们看一个案例: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